• 人權保障與公益活動
    • 律師以保障人權、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。

      長江大方的律師長期奉獻於婦女、兒童及弱勢族群的人權保障,推動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的修法、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,籌組婦女救援社會福利基金會,擔任董事長,積極救援、安置被迫賣淫的雛妓,協助婚姻關係中受暴者走出暴力陰影,義務為被害人打官司,爭取她(他)們的人身自由,解除她(他)們的痛苦。

      長江大方的律師是臺灣慰安婦問題的首席代言人,長期鑽研慰安婦問題的歷史背景、國際因素、社會成因、被害人的生命史與受害情況,不斷的參與慰安婦問題國際團結合作會議,要求日本政府道歉、賠償,代表台灣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,與人權委員會特別調查官共議對日求償之道,代理原台籍慰安婦對日本政府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,在東京地方法院、東京高等法院及日本最高法院進行官司,於2000年在東京舉行的「戰爭犯罪女性國際法庭」,長江大方的律師擔任臺灣代表團團長兼檢察官團團長,撰寫起訴書並在國際法庭案件審理中參與證據調查及論告,審判結束後,長江大方律師並主持國際記者會,向國際宣達台籍慰安婦的受害情況。

      長江大方律師自2000年起受臺灣總統之聘,連續五年擔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,協助總統處理重大人權議題,草擬人權保障法案,擔任人權特使,出席美洲人權法院活動。

      長江大方律師長期贊助並支持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台北市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台灣兒童及家庭扶助基金會、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及綠色和平組織,組建希望工程,協助廣西省來賓市大塘鎮貧苦的中、小學生。